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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适用对象

2018年6月29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从我国分则有关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文章来源: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律师:吴益辉 [广东]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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