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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适用对象
2018年6月29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从我国分则有关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文章来源: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东]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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