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刑罚分类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破坏电力设备罪会判死刑吗?

2018年5月25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种情形最高可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8月20日公布《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四种情形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解释明确,属于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种情形包括:造成1人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的;造成1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6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根据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具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司法解释自2007年8月21日起施行。
因此破坏电力设备罪在特定情况下可处判死刑。
文章来源: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律师:吴益辉 [广东]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dxdgzsaj.com/news/view.asp?id=915010515749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