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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如何执行

2016年12月28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管制如何执行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文章来源: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律师:吴益辉 [广东]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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