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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法律规定

2021年9月6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吴益辉律师,广州缓刑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首部


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后写案由,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正文


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2、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零四条和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具体意见。


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结束语。


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处罚。”


受害人在故意伤害案件当中如果要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话,主要结构跟公诉意见书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公诉意见书的写法相对来说将更加专业一些。不过,有些受害者可能被他人伤害之后,因为极度缺乏法律常识,就自己写了一份起诉状递交到刑事法院了。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关于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以上规定对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范围作了合理的完善。


送达机关仅限于执行刑事判决的基层派出所,是以执行为目的的送达。为体现刑事诉讼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刑事判决书还应送达刑事案件原侦查机关。理由如下:


1.刑事判决书送达侦查机关,有利于侦查机关了解承办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刑事判决书了解案件的最终判决情况,了解最终认定的犯罪事实,刑事证据采信、证据的证明力等,是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在判决后的最终信息反馈。公安机关根据刑事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了解被告人所受到的刑事处罚,掌握刑事侦查行为的效果,增强其打击刑事犯罪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将刑事判决书送达侦查机关,真正实现公安机关与审判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比之于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相对来说联系较少,沟通渠道不畅。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有利于两机关加强联系、沟通,真正实现两机关的互动。


3.刑事判决书送达侦查机关,有利于加强侦查机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实现相互制约。


侦查机关对刑事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准确有发言权,对判决量刑、认定的罪名和减少认定的犯罪事实等,侦查机关均有权提出异议,并通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很有力度的,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增加了一道外部监督制约的途径,并可防止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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