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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多类行贿罪增罚金让行贿人吐出获利

2017年3月22日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http://www.zdxdgzsaj.com/
对于行贿犯罪行为,现行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此,草案在上述条文基础上,对 数额较大 情形的处罚也增加了 并处罚金 的条款。此外,草案对于犯的行为,增加了 并处罚金 的处罚。还对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的行贿行为,作为中间人的 介绍贿赂 以及单位行贿的行为均也增加了 并处罚金 的处罚规定。解读经济处罚可从源头减少行贿在现实的贿赂案件查处过程中,行贿人往往通过贿赂官员获得了巨大利益,但由于立法缺失,很难对行贿人进行经济处罚,使其 吐出 不当获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增加 并处罚金 处罚,即完善行贿犯罪财产刑规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处罚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好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教授、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志祥指出,在对行贿者进行人身处罚的同时,加入财产刑规定,是为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在财产权上对行贿者加以打击,但实际上,行贿者往往追求的都是默许利益,也往往是经济利益,因此从经济上对行贿者加以摧毁,能够从源头上减少行贿的发生。这种规定,无论是从预防犯罪、还是从让犯罪人欲得反亏,以及强调惩罚的角度上来看,都是必要且可行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认为,因为行贿、受贿大多是财产性犯罪,以前没有设置罚金不够合理,如果这次修法能通过财产刑这一法律手段加大对行贿人的惩治力度,无疑将大大增加行贿犯罪的法律成本。
文章来源: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律师:吴益辉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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